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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当于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二、信息变更。本年度各机构的机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如有变化,应在监管服务平台做好信息变更后再行备案。
三、工作要求。各机构应高度重视年度备案事宜,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对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撤销代理记账资格。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联系电话:400-123-4567
E-mail:admin@eyoucms.com
服务热线:13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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